欠缴的社保金 无法办理的减员

发表时间:2019-07-09 12:00:07


    近日,孙梅(化名)向中国山东网反映,自己已经从济南某经贸有限公司离职一年,但从2013年5月以后,公司就没有为她缴纳社保金,导致她无法办理减员,新单位无法为她继续缴纳社保金。

  反映:公司欠缴社保金 当事人无法办理减员

  孙梅说,自己2013年12月从济南某经贸有限公司离职,但是公司社保只缴纳到2013年5月。“从2013年6月份开始到现在,公司拖欠而且拒不缴纳社保费用,社保费用没有给我们离职员工缴纳,我们也没有办法从原公司社保账户减员,已经协商催缴了将近一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实际解决。”

  孙梅称,和她一起离职的有七八个人,一年的时间,离职员工也多次催促公司缴费减员,但公司就是拖着不给办理。“这样拖着,我无法从新公司增员,生育、养老、医疗等基本利益受到了损害。”

  在催缴社保金的过程中,孙梅等人也四处维权,均没有效果。她说,离职的员工们都去过相关部门投诉,但得到的答复并不乐观,希望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公司:去年遗留问题已派专门负责人办理

  对此,记者辗转找到了济南某经贸有限公司现任人事部李经理。他表示,这是公司去年的遗留问题,牵扯好几个人。“去年我们进行了内部调整改制,导致内部结构被打乱,该为其缴纳社保金的一些员工被落下,没有缴纳,才造成遗留问题。”

  李经理告诉记者,公司已经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办理欠缴的社保金。“由于涉及到减员问题,程序手续比较复杂,目前已经为几位员工办理了减员,财务会以最快时间将拖欠其他离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保金缴清,为他们办理减员。

  相关部门:受理个人欠缴社保 须在用工地所在区投诉

  记者从孙梅那里了解到,济南某经贸有限公司是在济南市历城区注册,后来公司搬到了历下区,而社保一直是到历城区社保局缴纳。“遭遇了几次踢皮球,我很想知道到底应该去哪里投诉。”

  对此,记者先后联系了济南市劳动监察支队、历城区劳动监察支队、历下区劳动监察支队以及人社部门。得到的答复是,社保投诉应该为公司实际用工地所在区的劳动监察支队受理,用工地不在历城区,即使在历城区注册,也不能受理其投诉,因此应该去历下区劳动监察支队投诉。

  而历下区劳动监察支队给出的回复是,对于如果单位整体没缴纳社保金,则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管理,应该到人社局稽核部门投诉。如果是公司欠缴个人的社保,可以受理投诉。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孙梅的情况可以投诉,劳动监察支队会要求投诉人所在公司上报材料,并向公司催缴。

  律师:社保金欠缴不在仲裁诉讼范围内或存法律盲点

  “除了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接受协调外,是否还有其他方法维权?”孙梅对此存有疑惑。

  对于孙梅的问题,有相关律师也向记者做出说明。如果公司欠薪可以去仲裁委、法院诉讼,但是追加社保金,就不一定会受理,因为社保金不在诉讼范围内,这也是社保金在法律上存在的盲点。“所以最好的选择还是当事人和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单位再不为其缴纳,只能去劳动监察部门,等待协调,没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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