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

发表时间:2019-07-22 1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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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 公示期为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4日。连续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这些钱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示范城市可以自主确定资金使用方案。

经过激烈竞争,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中,济南市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每个试点城市的试点期为3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奖补资金8亿元,共计24亿元。通过试点,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着力建立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构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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